Exchange 2010功能替代传统备份方案
早在以前,大多数Exchange用户使用传统的基于磁盘或磁带的备份解决方案来备份关键的Exchange数据。企业升级或迁移到Exchange 2003时,他们往往会选择加固Exchange信息基础设施,同时,投资购买昂贵的高端SAN解决方案用来存储Exchange及其他应用数据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Exchange数据变得越来越重要。一直以来,大型企业往往投资部署两套高端SAN系统,既是为了使用RAID保护数据,也是为在位于两个不同数据中心的SAN系统之间进行数据镜像。与Exchange 2007和Exchange 2010不同,使用Windows群集功能的Exchange 2003高可用性解决方案仅有一个数据副本,除非数据被复制到存储层或使用基于第三方服务器无法利用超过4 GB的内存。
由于存储需求及内存的限制,通常一个Exchange 2003服务器存储最多不超过 4000邮箱。如果突破了这个限制,就会产生内存碎片,底层存储子系统也会由于无法满足I/O需求导致远程过程调用的延迟,从而引发严重的性能问题。
基于存储成本的考虑,用户邮箱的容量也有严格的限制,一般来说是约150 MB或更低。特殊权限用户的邮箱限制可能达到250 MB,但很少高于这个数字。这就导致了两件情况:一种是企业投资于昂贵的第三方基础架构解决方案,将Exchange数据从SAN迁移到价格更为低廉的磁盘;另一种是用户将数据从邮箱转移到PST文件,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够控制这些数据,并且往往没有数据备份。
Exchange 2007的改进
Exchange 2007是第一个建立在64位架构基础上的版本,它包含了一些诸如群集连续复制(CCR)等新的高可用性功能。Exchange不再受到4 GB的内存限制, 对底层存储子系统的I / O需求也较Exchange 2003明显降低(Exchange 2007中,I / O占用的空间减少了高达70%)。CCR的本机异步复制,使存储级复制和第三方复制解决方案某种程度上显得过时,企业也可以从中受益。Exchange 2007 SP1中引入了备用连续复制(SCR)的功能,这使得企业可以拥有两个以上的数据库副本。目标服务器上的数据库副本甚至可以成为滞后副本。
利用Exchange 2007,用户可以从镜像高端SAN解决方案迁移到DAS Direct-Attached Storage,直连式存储)解决方案,并且邮箱容量可以高达2GB。使用DAS替代基于存储解决方案的SAN,存储成本大大降低。虽然Exchange 2007目前仍支持基于SAN的存储解决方案,但Exchange产品开发团队推荐使用更为经济的DAS解决方案。
在Exchange 2007中进行备份时,虽然技术上已经由卷映射拷贝服务(Volume Shadow copy Service,VSS)取代了基于流的备份解决方案,但有些企业仍然使用磁盘或磁带等基于时间点备份解决方案。
Exchange 2010的改进
Exchange 2010对存储进行了很大的优化,基本上需要对整个存储架构进行重新构建,这使得使用高速低容量的磁盘存储Exchange数据没有任何意义。现在,用户可以使用低速大容量磁盘代替,甚至可以使用类似于工作站中的1-2TB的企业级SATA磁盘。利用Exchange 2010中的数据库可用性组(DAG)这一新功能,用户可以有多达16个邮箱数据库副本。即便很少有用户需要16个相同的数据库副本,但只要有3个或更多,存储Exchange数据时就可以减少RAID数量或者使用JBOD替代。此外,一个或更多的数据库副本可能成为滞后副本(Exchange 2007支持7天的延迟时间,Exchange 2010最多可滞后14天)。需要注意的是,为使用滞后副本,至少应该在JBOD上保存两个滞后副本或在RAID中保存一个滞后副本。
Exchange 2010还推出了一个完全重新设计的可回收项目文件夹(又名“转储”,即Dumpster 2.0)和诉讼保留(Litigation Hold)功能。可回收项目文件夹用于短期和长期的数据保存;诉讼保留用于合法持有的情况或时间非常持久的数据保存。此外,Exchange 2010包括一个新的个人档案(通过OWA 2010、Outlook或在Exchange 2010 SP1中通过Outlook 2007可查看)功能,此功能可由用户激活,从而消除PST文件。最后,Exchange 2010包括一些新的保留策略,用来分配给文件夹或邮箱项目,以便使这些数据可从邮箱转移到与邮箱相关联的个人档案。
借助上述功能的改善以及新功能的运用,许多企业组织不再依赖高端SAN、价格不菲的磁盘,以及昂贵的第三方归档解决方案,从而显著降低了IT成本。
单项恢复(Single Item Recovery)功能的改进
用户在邮箱中删除一个或多个邮件时,邮件转移到已删除项目文件夹。已删除项目文件夹被清空后,该项目并未真正从该邮箱移除。相反,这些项目被标记为 “ptagDeletedOnFlag”属性,使得该项目从邮件客户端(如Outlook、OWA等)不可见并且无法搜索。
当使用“normal”方式删除邮件时(即使用删除键或点击鼠标右键的方法),系统认为该操作为软删除,而软删除只是将项目转移到已删除项目文件夹。当然用户也可使用硬删除(即shift+delete)方式,这样操作的结果是邮件从存储中永久删除。
如果使用Outlook2007/2010或在旧版本客户端软件中设置了DumpsterAlwaysOn键,软删除和硬删除项目仍然可以通过恢复已删除项目功能查看和恢复,直到它们被永久清除或从存储中彻底删除。使用Exchange 2003,已删除项目的保留窗口期限默认设置为7天。在Exchange 2007中增至14天,Exchange 2010也默认设置为14天。该默认值可以在邮箱数据库级别设置,由邮箱数据库中的邮箱继承,也可以在邮箱级别进行配置。
图1:Exchange 2003已删除项目保留窗口
图2:Exchange 2003邮箱继承了已删除项目保留窗口期
为更好地支持短期和长期以及合法持有的情况,Exchange 2010对恢复已删除项目的功能进行了大规模的改进。恢复已删除项目功能不再使用ptagDeletedOnFlag属性来隐藏项目,而是用一个名为“可恢复项目”的邮箱文件夹来存储已删除项目。该文件夹有三个子文件夹:Deletions、Versions和Purges,它存储于邮箱的Non-IPM 子树,如图3所示。
图3:通过MFCMAPI 工具查看位于Non-IPM子树的可恢复项目文件夹
当邮件项目被硬删除或从已删除项目文件夹中删除后,现在,它被转移到可恢复项目文件夹的Deletions子文件夹内。在Exchange 2010中, Deletions子文件夹内项目的默认处理方式同Exchange的早期版本相同。当该项目的时间戳超过了已删除项目保留窗口期,该项目将被清除。用户误删除了某项目,或者项目已被清除,如果想恢复该项目,必须从一个传统的备份时间点进行恢复。
在Exchange 2010中,邮箱有几个新的属性。其中之一是“SingleItemRecoveryEnabled”,默认情况下设置为false(图4)。
图4:单项恢复功能默认被禁用
可以使用下列命令对其启用:
Set-Mailbox –Identity hew –SingleItemRecoveryEnabled $true
启用该功能时,可以看到一个警告信息,提示新设置生效需要一段时间。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活动目录拓扑结构的大小及复杂程度。
邮箱启用了“单项恢复”功能后,所有从可恢复项目文件夹中删除的项目将不再从邮箱中永久删除,而是转移到Purges子文件夹。如果项目保留超过14 天,将会从该子文件夹中清除。这就意味着用户由于意外或有意都不能永久删除邮箱中的项目,他们最终只能保存在用户无法访问或浏览的Purges子文件夹。
注意:即使单项恢复设置为“false”,所有的项目都将保存120天,只有日期长于这个期限的项目才能被清除。
此外,对一个邮箱启用“单项恢复”的同时还将启动一个versioning功能。具体地说,如果邮箱项目被修改,它将启动一个称为“copy-on- write”的功能。该功能将原始项目移动到可恢复项目文件夹的Versions子文件夹内,并且一个新的副本将放置在IPM.Note和 IPM.Post子树。由于用户总能找到某个特定项目的原始副本,因此在合法持有的情况下使用这一功能非常方便。
通过将已删除项目保留窗口期增至30天、60天、90天或者1年(取决于用户所在组织的容灾时间),结合对所有邮箱启用单项恢复功能,用户从邮箱中恢复某些项目,不必再设置还原点。
图5:已删除项目保留窗口期设置为90天
结语
通常,用户可以通过可恢复项目功能进行项目恢复。如果该方案不可行,管理员可以使用邮箱搜索功能来恢复项目。本系列文章的第二部分将重点介绍这一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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